廣東中專升學網為廣東初中升學考試民間信息交流平臺,本站主要為廣東中考生提供中專、中職、技校的擇校、報考指導服務,權威信息請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和各中職招生院校官方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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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近期,為迎來2025年6月30日至7月2日舉行的湛江中考,湛江市教育局相繼出臺了《關于做好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關于公布2025年湛江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關于公布湛江市2025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的通知》以及《關于做好湛江市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填報志愿工作的通知》等四份文件,涵蓋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志愿填報等重要事項。為幫助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了解最新政策,廣東中職中專網整理了相關資料的核心內容以供參考,具體如下。
各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屬各高中階段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評價和招生制度改革,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基〔2023〕14號)《湛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湛江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湛教〔2022〕2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以下簡稱中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和考試
我市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全市統一報名、統一考試。
(一)報名
按照《關于做好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26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地理等科目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執行。
(二)考試
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部署,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1.考試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2022年版7—9年級)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化學、道德與法治、生物學、地理、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科技。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增設實驗操作考試(以下簡稱“物化生實驗操作考試”)。
2.考試內容及組織。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歷史、化學、道德與法治、生物學、地理的筆試由省教育考試院命題,市教育局組織考試。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科技以及物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教育局命題并組織實施。
3.考試時間。省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為6月30日至7月2日,具體安排見下表。
4.考試方式。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化學、道德與法治、生物學和地理實行筆試。體育與健康考試按照《關于做好2025年湛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執行。物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按照《關于做好2025年湛江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的通知》執行。音樂、美術、信息科技科目考試按照《關于做好2025年湛江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音樂等科目考試工作的通知》執行。
報考普通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除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外,還需參加體育或藝術術科考試。各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學校要按《關于切實做好2025年湛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術科考試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實施。術科考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等值成績后,最低合格標準為:第一批次學校65分、第二批次學校50分。各招生學校在劃定術科合格線時,各專項合格考生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1。招生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術科合格考生成績錄入市教育局特長生成績上報系統,并打印術科合格考生名單加蓋學校公章上報縣(市、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
5.成績呈現。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以分數呈現。物理(含實驗操作)、歷史、化學(含實驗操作)、道德與法治、生物學(含實驗操作)和地理以分數和等級呈現。等級依據原始成績劃定,100~80分為A級,79~60分為B級,59~15分為C級,14~0分為D級,C級及以上人數不足70%時按70%確定C級分數線。音樂、美術、信息科技以等級呈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級成績僅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初中畢業標準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結合實際自行劃定。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用于初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長期有效;用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入總分的,應屆生當屆有效,非應屆生當年有效。
6.錄取計分科目和分值。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采用“4+3”模式,“4”是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3”是物史(物理+歷史)、化道(化學+道德與法治)、生地(生物學+地理)3個科目組。總分760分,其中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00分,體育與健康80分,物史130分,化道120分,生地90分。
7.錄取參考科目及等級。錄取參考科目為音樂、美術、信息科技,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
8.成績公布。中考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考生若對本人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初中學校申請復查,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匯總后報送市教育局復查。
二、志愿填報
參加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考生需填報志愿。
(一)志愿批次
志愿共設第一批、第二批兩個批次。第一批面向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級普通高中、經批準列入該批次錄取的普通高中學校,以及根據廣東省教育廳中等職業學校和本科高校協同育人改革試點要求設立的試點中職學校“中本貫通班”(即“3+4”七年一體化中本貫通培養,以下簡稱“中本貫通班”)。第二批面向其他普通高中學校,以及其他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以下統稱中職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根據自身辦學實際,申請跨批次錄取,并自主確定各批次招生計劃。
1.第一批(設3個志愿組):第一志愿組為該批次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設2個志愿。第二志愿組為該批次普通高中指標生,設4個志愿。第三志愿組為該批次普通高中統招生以及“中本貫通班”,設4個志愿。
2.第二批(設3個志愿組):第一志愿組為該批次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設2個志愿。第二志愿組為該批次普通高中統招生,設5個志愿。第三志愿組為其他中職學校,設4個志愿。
建立普通高中錄取批次動態調整機制,以優化志愿批次結構。若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上年在該批次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任務,次年將調整至第二批錄取。若第二批普通高中學校上年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超過第一批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次年可申請調整至第一批錄取。公辦國家級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無論錄取批次是否為第一批,其指標生均安排在第一批錄取。
(二)填報方式
考生需登錄湛江市中考志愿填報系統,按規定自主完成填報志愿。具體填報辦法和時間安排另文通知。
(三)填報要求
考生只能填報面向報名點所在區域招生的學校。報考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中本貫通班”的考生,須為應屆初中畢業生。“中本貫通班”試點中職學校為湛江機電學校、湛江中醫學校,對口試點本科高校為嶺南師范學院、湛江科技學院(民辦)。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湛江中醫學校與湛江科技學院(民辦)對口“中本貫通班”的考生,需了解收費標準,綜合考慮家庭經濟狀況,征得家長同意后審慎填報,避免盲目填報增加家庭經濟負擔。報考體育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須填報特長生志愿,同一批次限報2所普通高中學校,每所學校限報一個專業。考生應仔細閱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章程以及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按要求填報學校和專業志愿,并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需在家長或監護人指導下核對志愿表,簽名確認后交回報名點(初中學校)存檔備查。
縣(市、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要加強對考生志愿填報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初中學校要保障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利,同時做好中考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指導考生合理填報志愿。
三、錄取管理
(一)錄取組織
市教育局統籌全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負責市直屬普通高中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組織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技工院校的招生組織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所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組織工作。具體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二)招生范圍
落實國家、省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縣域(包括縣、不設區的市)公辦普通高中在本縣域招生。城區(包括赤坎區、霞山區、麻章區、坡頭區、經開區,以下統稱“市轄區”)公辦普通高中面向市轄區招生。市直屬公辦普通高中廣東實驗中學湛江學校、湛江第一中學、湛江市第二中學、嶺南師范學院附屬中學、湛江農墾實驗中學、湛江市愛周高級中學面向全市招生,湛江市實驗中學面向雷州市招生,湛江市二中海東中學統招生面向市轄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統招生面向學校屬地招生,其中市直屬和市轄區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市轄區招生。普通高中學位資源不足的縣(市、區),可向市教育局申請,由市教育局統籌調配全市學位資源并合理安排招生計劃。生源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由市教育局在全市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
中職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計劃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分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包括指標生計劃、自主招生計劃(含特長生計劃)、統一招生計劃。
1.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落實“指標到校”政策,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將公辦國家級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50%的招生名額,按中考考生數分配到招生區域內初中學校(含民辦,下同)。分配辦法: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初中學校中考考生數÷普通高中學校相應招生區域的中考考生數)×普通高中學校分配到相應招生區域的指標生名額。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給予有條件的普通高中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自主招收區域內初中學校具有創新潛質和學科特長的學生,進一步擴大招生學校自主權,增加學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公辦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體育、藝術、科技等特長特色類型招生均納入自主招生范圍,以促進普通高中學校多樣化和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求。除體育、藝術特長生可在全市范圍內招生外,其他類型的自主招生需在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公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經批準,可根據辦學特色申請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特長生計劃應優先安排傳統項目。公辦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經批準,可招收具有創新潛質或學科、科技特長在籍在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舉辦各類特色實驗班(統稱“特色實驗班”)。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經批準,可根據自身的辦學特色、辦學條件等申請自主招生。
招生學校應依據學校辦學目標、定位和特色,制訂本校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圍、計劃、標準、辦法和程序等),報經縣(市、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提前向社會主動公開,并根據招生方案在中考結束后開展自主招生(體育藝術特長生除外),主動公開自主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市直屬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方案直接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
3.普通高中統一招生計劃。除指標生和自主招生計劃外,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招生區域統一招生的計劃。
4.中職學校招生計劃。試點中職學校“中本貫通班”專業招生計劃納入全市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統籌安排。
5.招生計劃的編制和發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中階段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結合初中畢業生數量以及區域學校布局、適宜的學校規模和班額、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因素科學核定并嚴格執行,具體計劃編制辦法另文通知。經審定后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
(四)錄取辦法
普通高中學校實行“分數+等級”綜合錄取辦法,計分科目總分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擇優條件,等級科目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資格條件,要求音樂、美術、信息科技三科成績達到合格等級。
“中本貫通班”錄取參照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辦法,其他類型中職學校錄取不作限制。
(五)投檔原則
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按批次、志愿組順序投檔錄取,順序依次為第一批的第一志愿組、第二志愿組、第三志愿組,第二批的第一志愿組、第二志愿組、第三志愿組。
1.公辦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公辦國家級示范性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指標生實行單獨志愿組、單獨錄取。指標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參加當年我市中考,連續三年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實際就讀且有該校三年完整學籍,中考成績達到第一批次普通高中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并填報對應學校的指標生志愿。市教育局按招生計劃與錄取人數 1:1 的比例,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順序進行平行志愿投檔。若多人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導致投檔數超出招生計劃數,優先投檔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教育優待政策的考生;如招生計劃仍未完成,則按“同分比較”原則(下同)依次比較至確定優先投檔考生:①不含政策性加分的中考總分;②語數英三科總分;③語文單科成績;④數學單科成績;⑤英語單科成績;⑥物史科目組成績;⑦物理+歷史原始分合計;⑧物理單科原始分;⑨化道科目組成績;⑩化學+道德與法治原始分合計;?化學單科原始分;?生地科目組成績;?生物學+地理原始分合計;?生物學/地理單科高分科目原始分;?生物學單科原始分。若經上述比較后成績仍相同,則視為同序位。
各初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要將指標生錄取名單在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經批準開展自主招生的公民辦普通學校,須根據自主招生方案在中考結束后(體育藝術特長生除外)開展自主招生,主動公開各環節重要信息和錄取結果。
(1)公辦學校特色實驗班錄取。被公辦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特色實驗班擬錄取的考生,中考成績需不低于招生學校在相應招生區域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90%,方可正式錄取。否則取消擬錄資格,由市教育局按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統一劃線錄取。招生學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收回納入學校屬地統招生計劃。
(2)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被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擬錄取的考生,中考成績需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正式錄取。否則取消擬錄資格,由市教育局按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統一劃線錄取。招生學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收回納入學校屬地統招生計劃。
(3)自主招生擬錄名單確認和上報。招生學校應與擬錄考生及其家長簽訂《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擬錄確認書》(見附件1),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擬錄名單及擬錄確認書掃描件上傳市教育局的自主招生系統。若考生與多所學校簽訂擬錄確認書,以最先上傳自主招生系統的學校為最終擬錄取學校。擬錄考生的相關資料由招生學校存檔備查。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各環節的監管,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全程公開透明。
3.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錄取。各批次體育藝術特長生實行同批次提前錄取。具體錄取辦法:①獲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的體育特長生、備戰廣東省第十四屆中學生運動會布點項目學校運動隊學生,按程序上報經批準后可單獨錄取。招生學校和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初審學生報名資格(含申請表和有關證明材料),于6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審定(市直屬學校直接報市教育局審定)。錄取名單要在招生學校和畢業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②其他體育藝術特長生須術科成績合格以上,且中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普通高中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90%,才具備相應批次錄取資格。以中考成績與術科成績合成總分(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中考成績×40%+術科成績×7.6×60%)與志愿為依據,采用平行志愿投檔劃線,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依志愿順序錄取。招生學校未完成的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收回納入學校屬地統招生計劃。
4.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市教育局根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劃定全市各批次普通高中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按各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以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確定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投檔劃線順序依次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學校,均按招生計劃與錄取人數1:1的比例進行。若多人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導致投檔數超出計劃數,優先投檔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教育優待政策的考生;如招生計劃仍未完成,則按“同分比較”原則確定優先投檔考生。
5.中職學校招生錄取。嚴格執行國家和廣東省中職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確保招生公平公正。中職學校要確保有志愿考生優先錄取。要充分發揮自身辦學特色,積極拓寬生源渠道,廣泛招收應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隨遷子女、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城鄉勞動者入學。中職學校招收有實踐經歷人員,可實行注冊入學,由招生學校自主組織生源,并通過統一招生平臺報招生部門備案。“中本貫通班”招生納入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統一投檔、統一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職業教育宣傳工作,全面解讀職業教育方針政策,充分展示中職學校辦學特色與教育成果,引導社會正確認識職業教育價值,激發學生對職業教育的興趣。通過科學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鼓勵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選擇職業教育。同時,完善初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路徑,積極推進“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人才培養模式。支持我市國家級示范性中職學校“雙精準”示范專業開展自主招生,選拔優質生源。大力推動中職學校與企業深化合作,開展現代學徒制招生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切實提升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
(六)補錄
普通高中學校、“中本貫通班”若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或因考生未按時注冊空出學位,可申請統一補錄。補錄對象為今年參加我市中考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補錄范圍原則上與招生范圍一致,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補錄范圍為全市。補錄學校名單及計劃將通過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等渠道公布,補錄工作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擇優錄取。已被普通高中學校或“中本貫通班”錄取但未按時報到注冊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錄取資格,不得參加普通高中學校或“中本貫通班”補錄,但可參與中職學校非“中本貫通班”專業的剩余計劃錄取。
各縣(市、區)教育局招考部門負責組織未被錄取考生的補錄志愿填報工作。市教育局將根據補錄計劃、考生中考成績和補錄志愿,統一劃定相關學校的最低補錄分數線,具體補錄辦法另文通知。
(七)隨遷子女升學
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湛府辦函〔2013〕48號)和《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湛教〔2016〕49號)要求,經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我市初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初中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參加中考,并與學籍所在地戶籍考生同等參與普通高中學校錄取。隨遷子女在我市初中畢業,僅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不受戶籍、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中考。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于貫徹落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粵教外函〔2018〕456號)要求,持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或其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可平等享受我市高中階段教育權利。
(八)錄取優待政策
嚴格落實國家、省中考錄取加分或優待政策規范要求。2025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群體加分或優待項目詳見附件2。若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政策,僅取最高分值項。考生加分后的總分僅用于投檔錄取,不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九)強化學籍管理
高中階段學校一年級新生經審核被錄取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注冊手續,注冊后方可入學并獲得學籍。未經學校批準,未在規定期限內注冊的新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及學籍辦理。高中階段學校要依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的新生錄取名冊進行學籍注冊。
附件:(具體附件見原文)
1.湛江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擬錄確認書
2.湛江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加分或優待考生分類一覽表
文章來源:湛江市教育局
原文標題:關于做好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yj/zwgk/tzgg/content/post_2052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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